
【维咔七周年记】天涯共此时
各位咔友,好久不见,我是 KamiSama。
写这封七周年公开信的时候,我其实在电脑前坐了很久。不是不知道要写什么,而是维咔走到今天,能写的东西太多了,多到反而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口。过去几年,我们好像总是在解释,总是在修补,总是在道歉,总是在告诉大家“我们还在”“我们没跑路”“我们会慢慢变好”。这些话讲多了,其实连自己都会觉得疲惫。因为一个平台如果总是需要靠“还活着”来证明自己,那它本身就已经站在一个很狼狈的位置上了。可今年不太一样,今年写七周年的时候,我终于可以不用只说维咔还活着,而是可以比较认真地说一句:维咔真的变了。
这种变化不是换一个首页、改几个按钮、发一篇公告告诉大家“我们升级了”,然后背地里还是那套旧东西继续缝缝补补地跑。它更像是把一个陪了我们很多年的旧系统从底层拆开,重新理解它,重新判断它,最后重新搭起来。这个过程一点都不浪漫,甚至很多时候很难看。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干净的新项目,而是一堆旧代码、旧结构、旧功能、旧习惯,以及当年为了让平台先活下来而留下的各种临时方案。那些东西并不是一开始就坏,它们在某个阶段确实救过维咔,也让维咔撑过了最难的时候,但时间久了以后,它们又变成了新的负担。很多问题不是简单修一个 Bug、补一个接口就能解决的,因为它们本质上已经长进了系统结构里,像老房子的水管和电线一样,你知道它有问题,可你真要动手拆,才发现每个地方都连着另一个地方。
一开始,我们其实没有那么决绝。我们认真考虑过很多更温和的方案,比如怎么拆旧系统,怎么渐进式替换,怎么尽量不打扰大家,怎么让新旧功能共存一段时间,怎么在保留原有体验的情况下把底层慢慢换掉。听起来这当然更理性,也更像一个成熟团队应该做出的选择。我们也确实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这些事,甚至一度希望维咔能像修老房子一样,先补屋顶,再换水管,最后慢慢动地基。可想来想去,我们发现问题恰恰就在这里:旧系统已经不是一间值得继续温柔修补的老房子了。你每保留一点旧东西,就要继续为它付出一大堆隐藏成本;你每兼容一段历史逻辑,就意味着未来的设计还要继续被过去拖着走。到最后,所谓渐进式改变,很可能只会变成另一种更漫长的自我折磨。
所以我们最后做了一个现在回头看都很不理性的决定:不再围着旧系统打转了。我们不再幻想旧项目可以优雅地完成进化,也不再想着怎么把一套已经有太多历史包袱的东西修得像新的。我们决定按照新的标准重新做一套维咔,把过去项目里踩过的坑、吃过的亏、忍过的烂体验全部记下来,然后在全端重构里尽量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这个决定听起来有点热血,实际做起来一点也不轻松,因为它意味着我们不是在旁边搭一个小功能,而是在平台还要继续运转、用户还要继续使用、旧数据还要完整保留的情况下,重造一套能够接住未来的系统。更麻烦的是,当你选择这条路的时候,你其实就已经把自己逼到了一个不能一直拖下去的位置:新系统必须成功,旧系统也不可能永远留着。
真正让这件事变得沉重的,是最后的数据迁移。重构不是代码写完、页面能打开、测试看起来没问题就结束了,它最后一定会走到一个很现实的节点:旧系统要把维咔过去这些年留下来的内容、用户、关系和记忆交给新系统。那一天没有什么电影感,也不是主角敲下回车之后所有人鼓掌,更多的是反复确认、盯着日志、看数据、担心哪里突然炸掉,担心某个历史遗留问题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冒出来。因为到了那一刻,我们已经没办法回头了。新系统准备好了,旧系统也到了该交棒的时候。维咔必须从那个旧时代里搬出来,带着它过去所有重要的东西,迁移到新的结构里。
那种感觉其实很像搬家。你不是把旧房子刷一层新漆,而是把还重要的东西一件一件搬出来,然后亲手关上原来那扇门。你知道那房子有很多问题,漏水、老化、线路乱、墙皮掉,可它毕竟陪你走过很多年。真正关门的时候,人是会沉默一下的。因为那里面不只是代码和数据,还有很多不得已、很多深夜、很多“先这样吧以后再说”。但门最终还是得关上,维咔不能永远困在旧房子里。如果说六周年时,我们更多是在系统废墟上把火守住,那么七周年这一次,我们终于是在把平台从那片废墟里真正迁出来。
很多老咔友应该还记得,最早的维咔客户端并不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 App。说难听点,它就是一个套壳浏览器。它能打开,能使用,能让大家刷维咔,能完成基础操作,但你要说它流畅、稳定、舒服,连我们自己都不好意思这么讲。它像很多小团队早期做出来的东西:先活下来,先能跑,先让用户有个入口,至于体验上的债,能拖一天是一天。不是我们不知道它卡,也不是我们不知道它不像一个成熟产品,只是那个时候维咔手里的牌真的太少。可用户不应该永远为我们的牌少买单,打开一个 App,它就应该顺,就应该稳,就应该让人感觉这是一个认真做出来的产品,而不是把网页塞进手机壳里凑合用。
所以这一年,客户端的变化对我们来说不是简单的“性能优化”,而是一笔旧债终于开始被认真偿还。从 1.0 那个套壳浏览器,到现在真正纯原生、真正不卡顿、真正属于维咔自己的客户端,这中间跨过去的不只是技术路线,也是一段旧时代的影子。对外人来说,这可能只是“哦,变流畅了”,但对我们来说,这几乎像是亲手埋掉了一个不得已的过去。因为我们很清楚,当年那个套壳浏览器背后藏着多少临时方案、多少资源不够、多少没办法、多少“以后再说”。而到了七周年,我们终于可以比较有底气地说,这些过去欠下的体验债,我们开始认真还了,而且还得不算差。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维咔七周年不是一个普通的周年。它不是运营日历上又到了某个日子,所以必须发一篇文章纪念一下。它更像是一个分水岭。过去的维咔,很多时候是在废墟里维持火种。我们知道有人还记得这里,知道有人还会回来看看,也知道这个社区虽然破破烂烂,但它有一种很奇怪的生命力。说实话,有时候回头看,连我们自己都会觉得难以置信:这样一个曾经如此“烂”的产品,居然真的撑过了前六年。它不是靠什么完美规划走到今天的,也不是从第一天起就有一套漂亮的商业蓝图和技术路线。很多时候,它靠的是一点运气,一些机缘巧合,几次没有彻底断掉的机会,一群人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还想把它拉回来,以及一些咔友明明嫌弃它却还是会回来看看。维咔当然有过狼狈的时候,甚至有些狼狈现在讲出来都不像一个正经产品该有的样子,但也正因为它居然在这些狼狈里活了下来,我们才更清楚它不只是某个版本号、某个客户端、某个后台系统,而是一个真的被许多人用时间和情绪一起撑住过的地方。
它不像那些精致、商业、标准化的平台,它有点乱,有点怪,有点二次元,有点嘴硬,也有点像一群人在互联网角落里搭起来的临时据点。你不能说它完美,但你很难说它是假的。维咔一直都有一种很朴素的真实感:大家来了,吵一吵,笑一笑,发点东西,骂两句产品,然后又在某个深夜点开它。这份真实感,是维咔最值钱的地方。我们不想把维咔做成一个没有温度的内容机器,也不想把它做成一个只会追热点、算流量、算转化的平台。中文互联网已经有太多这样的地方了,它们很高效,很聪明,很懂增长,很懂商业闭环,但你在里面待久了,会觉得自己只是某个推荐算法里的数字。维咔不是这样。维咔最早能够留下来,靠的不是完美的系统,也不是豪华的资源,而是因为总有一群人觉得,这里还像一个地方,像一个能坐下来喘口气的地方。哪怕它不够精致,哪怕它出过很多问题,哪怕它有时候真的很让人血压升高,它也还是有一种别处很难替代的气味。
这几年,我们当然也经历了很多不体面的时刻。有些是技术问题,有些是管理问题,有些是时代变化带来的压力,有些则是我们自己必须承认的幼稚和不足。维咔不是一路光鲜地走到第七年的,它摔过、烂过、被误解过、被骂过,也差点在某些时候彻底失去方向。很多事情现在回头看,甚至会觉得“当时怎么能这么处理”,但这就是现实。一个从小团队长出来的社区,很少会有一条干干净净的成长路线,更多时候就是边出血边结痂,边挨骂边修,边修边继续往前走。能够走到七周年,至少说明维咔没有被那些烂事拖死;而今年更重要的是,我们也没有把“活下来”当成最终答案。
活下来当然重要。对一个社区来说,能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可如果只是活着,用户迟早会离开,团队迟早会麻木,平台迟早会变成一个停在原地的旧网站。真正难的是在活下来以后,还能不能重新生长。还能不能承认自己过去不好,然后真的去改。还能不能在被质疑很多次以后,不靠情绪硬撑,而是拿出新的系统、新的客户端、新的体验,让大家看到我们不是在原地消耗情怀,而是真的还想把维咔做好。七周年的维咔,就是站在这样一个节点上。外面看起来,它还是维咔,名字还是那个名字,咔友还是那些咔友,社区里熟悉的味道也还在,但里面的骨架已经不一样了。过去很多摇摇晃晃的东西被重新固定,很多本来只能将就的东西开始变得可靠,很多说了很久却迟迟没有实现的事情,也终于开始一件件落地。
我也不想在这封信里把一切说得太漂亮。重构完成了,不代表维咔从此不会出问题;客户端变流畅了,也不代表以后不会有 Bug;系统升级了,更不代表我们突然就成了一个完美团队。未来一定还会有争议,还会有让人头疼的情况,还会有用户骂我们,也还会有深夜被服务器和反馈一起教育做人的时候。但至少现在,我们不是站在一堆快塌的旧架子上硬撑,而是有了一套新的基础,有了一艘更稳的船,有了继续出海的底气。重构不是终点,大升级也不是终点,它更像是我们终于把地基重新打了一遍,然后可以开始认真盖房子了。
所以今年我最想感谢的,还是那些一直还在的咔友。你们有些人从很早就来了,见过维咔最草台班子的时候,也见过它各种抽风的时候。你们可能骂过我们,也可能失望过,也可能中间离开过一段时间,但最后又在某个时候回来看看。说真的,这种“回来看看”很重要。互联网最残酷的事情不是被骂,而是被忘记。只要还有人愿意回来看看,这里就还有继续往前走的意义。也谢谢那些后来才认识维咔的新朋友,你们不需要背负维咔过去所有乱七八糟的故事,对你们来说,维咔应该就是一个现在能不能好用、内容有没有意思、社区有没有温度的地方。这很好。一个平台如果只能靠老人讲过去,那它其实已经老了。维咔要继续活下去,就必须让新用户不需要知道所有历史,也能自然地留下来。
维咔不是一座纪念碑,它不是用来怀旧的,也不是用来供奉某段青春的。它应该是活的。活的东西会变,会长新枝,会掉旧皮,会有不舒服的调整,也会有重新站起来的时刻。七周年之前,我们很大一部分精力都用来处理过去留下的问题;七周年之后,我们更应该把目光重新放回未来。我们会继续完善客户端体验,继续优化社区结构,继续把内容生态做起来,继续让维咔成为那个“肥宅们的欢乐家园”,也成为一个真正能够容纳 ACGN 爱好、创作表达、文化交流和自由讨论的地方。这句话以前说出来可能还有点像愿景,现在终于开始有一点像计划了。
过去我们像是在废墟里守火,今天终于有点像是重新看见了海。那种感觉很难形容,不是狂喜,也不是胜利,而是一种终于喘上气的安静。就像你修了一整夜的船,满手都是木屑和伤口,天快亮的时候,你忽然发现它真的能动了。海风吹过来,远处有一点光,你知道前面还有很多浪,但你也知道,这次它不是靠侥幸漂起来的。从套壳浏览器到纯原生客户端,从卡顿将就到流畅可用,从旧系统的缝缝补补到今天没办法回头的全端重构,维咔用了七年,终于走到了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位置。愿未来的维咔,不只是大家记忆里的旧地方,也能成为大家愿意继续停留的新地方。愿每一个深夜打开维咔的人,都还能感觉到这里有灯,有人,有一点属于我们的热闹。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七周年快乐维咔
KamiSama
2026 年 6 月 5 日














看我把你送去成都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是个傻逼(wdnmd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我应该支付上这个网站的费用😡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第二章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 第四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 (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 (三)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 (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 (六)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 (七)其他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第三章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 第八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第九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设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负责人,配备与业务范围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传播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的管理,发现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信息的,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信息推荐机制,加强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在下列重点环节(包括服务类型、位置版块等)积极呈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信息: (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首页首屏、弹窗和重要新闻信息内容页面等; (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精选、热搜等; (三)博客、微博客信息服务热门推荐、榜单类、弹窗及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务版块等; (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热搜词、热搜图及默认搜索等; (五)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首页首屏、榜单类、弹窗等; (六)互联网音视频服务首页首屏、发现、精选、榜单类、弹窗等; (七)互联网网址导航服务、浏览器服务、输入法服务首页首屏、榜单类、皮肤、联想词、弹窗等; (八)数字阅读、网络游戏、网络动漫服务首页首屏、精选、榜单类、弹窗等; (九)生活服务、知识服务平台首页首屏、热门推荐、弹窗等; (十)电子商务平台首页首屏、推荐区等; (十一)移动应用商店、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和内置信息内容服务首屏、推荐区等; (十二)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信息内容专栏、专区和产品等; (十三)其他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关注的重点环节。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在以上重点环节呈现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第十二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采用个性化算法推荐技术推送信息的,应当设置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的推荐模型,建立健全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 第十三条 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 第十四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本平台设置的广告位和在本平台展示的广告内容的审核巡查,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完善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相关权利义务,并依法依约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用户账号信用管理制度,根据用户账号的信用情况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编制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情况、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负责人履职情况、社会评价情况等内容。 第四章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 第十八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应当文明健康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协议约定,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防范和抵制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第十九条 网络群组、论坛社区版块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版块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等,规范群组、版块内信息发布等行为。 第二十条 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积极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第二十一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三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第二十五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第五章 网络行业组织 第二十六条 鼓励行业组织发挥服务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会员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反对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第二十七条 鼓励行业组织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建立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服务规范、依法提供网络信息内容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鼓励行业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提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治理能力,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意识。 第二十九条 鼓励行业组织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据章程建立行业评议等评价奖惩机制,加大对会员单位的激励和惩戒力度,强化会员单位的守信意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督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各级网信部门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开展专项督查。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对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 各级网信部门建立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法违规行为台账管理制度,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各级网信部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生态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信息内容,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进行约谈,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信息更新,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进行约谈,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信息更新,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九条 网信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指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是指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绝对的强者,由此而生的孤独,教会你爱的将会是
维咔编辑部审核专员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
这个咔友似乎很害羞(bushi